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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業學

Business Studies

看得最遠的地方 - 張韶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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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6.1 立即付款、預先付款與延期付款(理解)

立即付款

  • 買方在收貨時同時付款。

    • 小林在書店買書,立即結賬成爲書本的擁有人。

 

預先付款

  • 買方在收貨前或消費錢先付款。

    • 消費者預先支付電話儲值卡/預付卡,才能撥打電話。

    • 消費者預先儲值立即通卡以支付過路費。

 

延期付款(延期支付)

  • 買方先收穫後付款。

  • 公司提供顧客延期付款的便利將增加記賬工作,若顧客不付款,則公司需承擔呆賬的風險。

  • 延期付款有助公司增加顧客來源,刺激顧客購買的慾望,也有利於顧客與公司建立長久的關係。

  • 包括賒購及租購:

 

1.6.2 賒購與租購(理解)

  • 賒購

    • ​買方一旦購買產品、支付訂金或與賣方簽訂賒購合約後成爲產品的擁有人。

    • 買方需在指定時間內,根據條規進行分期支付或一次付清本金與利息。

    • 買方不履行付款,賣方不可取回產品,蛋殼通過採取法律性的追討欠款。

      • 買方向賣方賒購洗衣機,並使用信用卡付款,站在賣方的立場,就是賒銷,屬於一直那個實際銷售。

 

  • 租購(分期付款)

    • ​包含租用與購買的概念,買方支付訂金及簽署租購合約,但產品的擁有權仍屬於出租者。

    • 買方只要付清最後一期款項,即可成爲產品的擁有人。

    • 買方須根據條規在職釘的期限內分期支付或一次付清本金和利息。

    • 若買方不履行付款,出租者可取回產品。

 

1.6.3 現金付款(理解)

  • 用鈔票或硬幣付款。

  • 馬來西亞只有馬來西亞國家銀行有權發行鈔票與硬幣。

  • 馬來西亞鈔票的貨幣單位爲令吉;硬幣的貨幣單位爲仙。

  • 硬幣的金屬價值比面值低,因此稱爲名目硬幣或輔幣,適宜作爲零星交易的支付。

  • 鈔票和硬幣屬於法定貨幣,是指法律是可使用的貨幣。

  • 鈔票是「無限法定貨幣」,支付數額沒有受到限制,商家或個人無法拒收鈔票付款;

硬幣是「有限法定貨幣」,法律上規定其可支付的最高數額,若超過了商家可拒收款項。

  • 五十仙:不可超過十令吉

  • 二仙、十仙、五仙、一仙:不可超過二令吉

 

1.6.4 支票的當事人(理解)

1. 出票人/發票人

  • 個人或公司在銀行開設來往戶口,委託銀行付款,是支票的簽署人。

  • 大多數公司都指定一人以上聯名簽署支票,以防止挪用公款。

 

2. 售票銀行/付款人

  • 依據發票人所簽發的支票,代表發票人支付款項的銀行。

 

3. 收款人/受款人

  • 依據支票所註明接收款項的個人或公司。

 

1.6.5 支票付款的優點與缺點(理解)

支票付款的優點

1. 付款的法律憑證

  • 在法律上已過帳的支票,是已付款的證明。

  • 出票人可以通過來往戶口的記錄及銀行寄來的月結單來證明。

  • 銀行月結單記錄來往戶口的存進和支付的款項。

 

2. 安全性

  • 支票注明的「A/C Payee Only」(只存入收款人戶口)具有安全性,

  • 每張支票的支票號碼可作為核查及通知銀行停止付款之便。

 

3. 便利性

  • 避免攜帶現金及計算現金的麻煩。

  • 支票的存根提供核查便利。

 

支票付款的缺點

1. 不能直接提取現金

  • 商人收到支票后必須等到支票過帳才能動用這筆錢。

 

2. 須確保來往戶口有足夠的餘額

  • 出票人簽發支票必須確保來往戶口有足夠的存款過帳。

  • 否則若支票無法過帳將被銀行罰款。

     

1.6.6 支票的使用及簽發(理解)

支票的使用

  1. 個人或公司在銀行開設來往戶口。

  2. 銀行發出一本支票簿。

  3. 個人或公司就可以使用支票付款。

 

出票人簽發支票的注意事項:

  • 清楚寫上收款人的姓名或收款人的名稱、日期以及確保數字與文字款額一致。

  • 劃掉「持票人」(or bearer)字樣,避免支票被人冒領。

  • 簽署姓名。

  • 確保來往戶口有足夠的款項過帳。

 

1.6.7 銀行拒付支票的原因(理解)

  • 出票人的來往戶口存款不足,造成支票無法過帳。因此狀況而遭銀行退回給出票人的支票,爲空頭支票

  • 支票國旗,支票的有限期限是從支票日期開始算起6個月,如果超過6個月,受票銀行將拒絕付款。

  • 支票未到期。如果支票過帳的日期尚未到,即爲遠期支票,銀行不受理未到期的遠期支票。

  • 出票人已停止使用來往戶口服務。

  • 出票人要求銀行停止付款。

  • 出票人沒有簽署支票,或簽署樣式與開戶口時提供給銀行的簽名樣式不一致。

  • 支票乜嘢填寫日期。

  • 支票的數字與文字款額不一致,或只填寫其中一項。

  • 支票破損或被塗改。

  • 支票上沒有填寫收款人姓名。

 

1.6.8 銀行本票與銀行匯票(理解)

銀行本票

  • 由銀行發出,並由銀行本身作爲付款人的票據。

  • 類似支票,不同之處在於銀行本票的出票人爲銀行,因有信譽擔保,故風險低,收款人不用擔心收不到款項。

  • 適用範圍與支票相同,只在國內適用。

  • 銀行本票的使用:

    1. 顧客向銀行購買銀行本票並支付手續費或佣金、印花稅。

    2. 銀行開出銀行本票交給購買者,讓購買者自行交給收款人。

  • 使用銀行本票的情況如下:

    • 收款人不接受現金,而付款人又沒有銀行來往戶口及支票簿,不能簽發支票。

    • 收款人不接受付款人以個人支票付款。

 

銀行匯票(即期匯票)

  • 由銀行提供的匯款服務。

  • 由銀行發出,指示往來銀行或分行代爲付款的票據。

  • 付款地不限於同一區或同一國家,因此可以使用銀行匯票付款給國內外的收款人。

  • 銀行匯票的使用:

    1. 顧客向銀行購買銀行匯票並支付手續費或佣金、印花稅。

    2. 銀行將銀行匯票交給購買者,讓匯款人自行交給收款人,並且通知付款地的分行或往來銀行。

    3. 收款人收到銀行匯票,就存入本身的銀行戶口,以便過帳。

 

1.6.9 卡式付款的類型與特徵(理解)

1.6.10 資金轉賬的方式(理解)

1.6.11 電匯的特徵(理解)

1.6.12 郵政匯票與郵政匯款單(理解)

1.6.13 各種付款方式的選擇(評價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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